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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开管〔2004〕40号 开发区各单位:
为保证我区换发居民身份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区管委会决定同意成立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观如(区党委副书记)
成 员:林华民(区公安分局纪委书记)
黄广桥(区党委、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综治办主任)
陈 怀(区财政局副局长)
符河燕(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王 东(泉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戴广智(乐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区公安分局承担。领导小组属临时机构,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二○○四年九月六日
主题词:机构 公安 证件 领导小组 通知
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秘书科
2004年9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