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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说明及决算报表(省厅9月批复)
来源:本网  作者:本网  发布日期:2016-12-20 11: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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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湛江开发区进入发展攻坚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湛江开发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减收增支因素增多等各种困难和挑战,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精准施策,克难奋进,坚决执行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各项决议,财政运行稳中有进,较好地发挥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和保障作用。
    一、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5年,开发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48025万元,为调整预算147680万元的100.23%,比上年同期135464万元增收12561万元,增长9.27%(按可比口径增长8.23%)。
    2015年,开发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8025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6902万元(其中:税收返还补助1115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26139万元、专款转移支付补助69605万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55837万元(其中净结余3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83695万元,调入资金4290万元,2015年总收入合计398749万元。总收入减去上解省市支出20181万元,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可用财力为378568万元。
    2015年,开发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337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54076万元的151.73%,比上年支出数190109万元增支43667万元,增长22.97%。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可用财力378568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33776万元,债务转贷支出8369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1097万元,其中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一)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我区财政收入呈现的主要特点有:一是公共财政收入完成调整预算目标,同比增长稳定。其中:资源税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05.56%,耕地占用税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750%,房产税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9.46%。二是公共财政收入质量有所下降。由于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和支柱企业不景气等原因,2015年全年税收收入完成79867万元,较上年减收2191万元,同时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收入的比例为46.04%,达到历年来最高水平。
    主要收入项目情况如下:增值税9233万元,营业税21215万元,企业所得税5223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7855万元,房产税3567万元,耕地占用税9164万元,契税11890万元,非税收入68158万元。
    (二)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开发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数为2337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54076万元的151.73%,同比增支43667万元,增加22.97%。其中:教育支出45990万元,较去年同口径增长34.11%;科学技术支出2909万元,同比增长616.5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74万元,同比增长19.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84万元,同比增长5.37%;医疗卫生支出14001万元,同比增长9.85%;农林水事务支出9629万元,同比增长93.39%;交通运输支出52639万元,同比增长8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042万元,同比增长5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660万元,同比增长2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679万元,同比增长474%;住房保障支出8185万元,同比增长74%。2015年开发区地方公共财政支出更多地投向民生领域,全区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住房保障支出等九项民生支出共完成173867万元,占全区公共财政支出总额的74.37%,有力保障和促进了全区各项民生事业的发展。
    二、地方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2015年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收入47247 万元,完成调整预算45000万元的 104.99 %,比上年决算数60069万元减收12822万元,下降21.35%。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31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597万元,2015年政府基金总收入为5615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5012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1.38%,比上年决算68300万元减支18177万元,下降26.61%;调出资金4290万元,结余1743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三、地方财政专户收支情况
    2015年,开发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696万元,上年结余573万元;财政专户支出1796 万元。收支相抵结余473万元,结余全部结转到2016年使用。
    四、政府债务情况
    (一)债务余额情况
    到2015年12月31日止,我区政府性债务余额为449531.23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448539.40万元(政府置换债券转贷83695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为728.40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263.43万元。
   (二)债务资金投向情况
    根据债务资金投向来看,截止2015年12月底,开发区用于公益性项目借款的债务余额为303429.84万元,占全部债务余额的67.5%。其中:市政建设78895.02万元,保障性住房建设223282.38万元,政权建设1105.25万元,教育30.6万元,农林水利建设52.5万元,其他72.09万元。
    五、落实市人大决议和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按照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议要求,以及市人大财经委的审查意见,开发区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深化财政改革,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改善,加强财政监管,着力促进经济转型创新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预算执行工作。
    (一)多方筹集资金,确保发展建设资金到位
    一是推动融资资金到位。2015年在国家融资政策收紧,融资平台沿用传统模式融资走不通的情况下,财政仍然推动落实新增建行2亿元开发区一中项目贷款;农发行3亿元土方项目贷款及10亿元棚户区项目首批贷款已上报省行审批。同时积极推动落实原有贷款资金落地,2015年落实贷款资金10.65亿元用于我区建设。二是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2015年我区组织申报中央、省、市专项资金29634万元,推动了我区具有宽广市场前景并能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发展。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15年共盘活存量资金1.39亿元,走在各县区的前列。四是科学调度国库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为了保障支出的资金需要,合理调度资金特别是科学地利用间歇性资金,使全年的财政资金链不出问题。
    (二)聚力重点项目,确保促产培源增强后劲
    一是科学调配资金,保证了征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的及时拨付。2015年开发区拨付各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款、搬迁村民的安置补贴和征地拆迁工作经费(含征地房屋拆除工程款及清表工程款)9.43亿元,保证了东海铁路、东简污水处理厂、中国纸业等一批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二是按照轻重缓急原则,保证重点工程项目的开工建设。2015年开发区财政统筹投入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3.13亿元,同比增长269%。三是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大力支持企业发展。2015年区财政拨付各类企业发展资金 3839万元。
    (三)持续民生投入,确保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投入资金3945万元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实施 “两相当” 政策,巩固教学师资队伍;落实各级教育惠民政策,区级财政配套投入资金2602万元提高中小学生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及时发放义务教育省级资金2229万元;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投入1608万元对东海新区中小学校舍进行不同程度的维修、改建、扩建;投入560万元为各中小学校更新电脑语音室、科学试验室等设备设施。投入369万元妥善安排被征地村庄学生的分流安置工作。二是保障底线民生。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2015年共发放基础养老金待遇资金6184万元,其中包括新增用地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1811万元。全年财政投入共6708万元保障低收入群体、农村五保户、孤儿等受助群众的基本生活,同比增加2534万元,增长率达60.68%,全面落实各项增资提高民生补助标准政策10多项。投入1005万元救灾资金确保受灾“全倒户”、受损严重户等受灾群众灾后重建。三是大力建设公共医疗卫生体系。2015年我区共支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8585万元;发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805万元;改善基层卫生院条件,全区4间基层公立卫生院100%完成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相结合投入320万元建设硇洲卫生院外科综合楼,解决海岛群众应急医疗问题。四是切实推进就业工作。发放再就业培训补贴资金368万元,推动东海岛被征地农民转移农民再就业。五是认真落实好各级支农惠农政策。及时拨付各种种粮补贴资金 576万元;投入600万元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水毁工程修复;投入各级专项扶贫资金1190万元,实施扶贫项目30个。投资708万元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7个;投入538万元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保证了基层组织有经费,基层干部有工资。六是推进文化惠民和基础文化工作。建设区图书馆、文化馆及镇(街道)文化站、农村文化室,以报刊、图书、文体用品及有线电视优惠的形式惠及全区低保户。
    (四)认真履职把关,确保厉行节约快见实效
    一是坚持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作为厉行节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重中之重。2015年全区会议费及“三公”经费支出1119.14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633.96万元,同比下降了36%。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1.26万元,同比下降17%;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18万元,同比下降89%;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91.1万元,同比下降27%;公务接待费支出410万元,同比下降37%。二是大力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对各部门报请一般性项目支出有减有压,全区共核减各类资金9700多万元。三是发挥工程审核作用,核减工程资金6200万元。
    (五)深推财政改革,确保公共财政体系健全
    一是科学编审预算,确保预算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全口径预算,接受人大审查监督。在预算执行上,不再新开财政支出口子,全面取消预算追加,对确需新增支出,按照程序进行报批调整。全区各预算单位全部在区的门户网站上公开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财政透明度进一步增强。二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加强指标和用款计划管理,妥善办理集中支付清算业务,及时拨付各类财政性实拨和清算集中支付资金,确保了各项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及时拨付。三是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我区35个经济联社和318个经济合作社已全部完成资产清理核实工作,192条自然村已移交并设立账套。四是稳步推进政府采购改革。推广实施了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受理了311宗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业务,采购规模约5124万元,出台了《湛江开发区2015年政府采购集中目录及限额标准》。五是积极稳妥推进公车改革,封存了132台公务车辆,自10月份开始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六)严格财政监管,确保财经秩序得到维护
    一是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对省市各类民生专项资金进行了检查,查出违纪金额367万元。二是对财政内部管理、专项资金管理、资金拨付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检查,形成了7项问题的整改建议。三是加强资产管理。对我区的28家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内容函盖了资产购置、处置、办公用房等国有资产管理内容,有效地推动了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开展。四是加强财政制度建设。重新修订《预算管理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财政各部门在预算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规范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及决算工作程序,实现办事程序简化。根据厉行节俭反对浪费的精神,制定了我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费管理办法。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增长放缓与刚性支出增加的矛盾依然比较突出,收支平衡存在较大压力;二是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财政政策的引导功能还需强化;三是新《预算法》实施后,预算约束力增强与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之间的矛盾逐步显现;四是部分预算单位存量资金较多,部门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中的主体责任需要强化;五是政府性债务风险逐步显性化,化解风险的任务十分艰巨。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和解决。

 

附件:开发区2015年决算报表(省厅9月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