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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局
来源:本网  作者:本网  发布日期:2008-08-15 15: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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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局主要职能工作

法定代表人:杨景才 联系电话:3382791

主要职能:

(一)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和指导开发区各类新的经济组织尤其是“三资”企业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的探讨,提出党内生活制度 建设的意见,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和党建理论研究,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

(二)提出区直各部门以及其他列入区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区管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手续,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三)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和后备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四)负责组织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党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五)制订干部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对区直单位的干部培训工作。

(六)负责知识分子工作的检查、综合协调。负责优秀专家、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

(七)调查研究老干部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协同做好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老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

(八)督促各部门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发挥老干部的作用;搞好老干部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和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工作。指导有关单位做好老干部的丧事处理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直接调配和协调管理;负责国家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实施工作,对国家公务员进行综合管理。

(十一)办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的呈报及有关任免工作;综合管理工作。

(十二)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综合管理人才市场,负责人才交流和人事代理工作;负责赴国(境)外和因公(私)出国、赴港澳人员的政审工作。

(十三)负责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的制订计划、审核、上报和审批工作。

(十四)负责对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基金使用的监督。

(十五)负责军队专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十六)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事工作具体措施和办法。负责因公临时出访管理工作,承办因公半年多次、三个月两次往返香港通行证和临时出访(包括组团)护照,加强管理开发区因公护照工作。

(十七)承办区党委、管委会和上级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2号桥侧泰华大厦22楼

监督投诉电话:3398686

湛江开发区农村青年 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     根据《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粤府办[2006]23号)和市府办《印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湛江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府办[2006]69号)精神,为提高我区农村青年就业技能,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全面推进我区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以下简称“百万工程”)实施,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我区农村青年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并重的就业方针,坚持面向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方向,以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增收为主线,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全面提升技能、加快转移就业、逐步奔康的目标,为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加快我区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进程,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一个总揽”。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总揽,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持续推进,不断深化。

2、坚持“两个适应”。适应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的需要,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的规模;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需要,全面加强农村青年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为我区产业升级培养技能型劳动力。

3、坚持“三个结合”。一是培训与就业相结合。以培训为基础,以就业为目标,实行培训与就业一体化运作。二是整体推进与重点扶持相结合。在全面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中,重点通过政策引导和财政资金扶持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三是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与发展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体系相结合。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职业培训体系,确保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顺利实施。

4、坚持“四个创新”。一是创新培训方式,大力推行“订单式”培训,提高培训后就业率。二是创新就业方式,实行转移就业“基地化”运作,提高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三是创新服务方式,实现“一次登记,全程服务”的“一条龙”培训和就业服务,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四是创新工作方式,实行“品牌化”推广战略,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的积极性。

二、工作目标和内容

(一)总体目标。

到2010年,全区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1800人以上,其中组织农村青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1600人。实现我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600人。具体分两个阶段落实:

第一阶段 从2005年-2007年,每年转移就业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250人,其中组织农村青年职业技能培训230人,三年共培训农村劳动力750人,其中组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680人;

第二阶段 2008年-2010年,每年组织农村劳动力培训350人,其中组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300人。

(二)工作要求。

对参加转移就业培训的农村青年劳动力每人享受一次免费培训(重点开展2-3个月的中短期培训),培训考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单项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率不低于80%,培训后就业率不低于95%,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年回流率不高于10%,力求培训一人,转移就业一人。

(三)工作对象。

湛江开发区实施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的对象是指年龄在16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内的,具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愿望的本区户籍的农村劳动力。       三、工作措施

  (一)建立工作机构,落实目标任务责任制。

    1、成立湛江开发区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领导小组。为进一步加强“百万工程”领导工作,有效推动工作开展,成立由区主管领导唐晓德副书记担任组长、区党委委员组织人事局局长杨景才、副局长周力春同志担任副组长,社会事业管理局、经济发展局、国土规划建设局、财政局、纪委监察局、工商分局、团委,妇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组织人事局,由周力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统筹、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单位也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农村青年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的领导。

  2、建立实施“百万工程”目标责任制。把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作纳入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的工作范畴。每年将市政府下达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单位,把完成情况纳入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体系中。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村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把组织实施“百万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街道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作方案,协同开展工作。

 (二)设立城乡统筹就业专项资金。

 从2006年起,区财政要按照粤府[2006]3号文件的要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每年将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安排,加大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资金的投入,确保免费技能培训鉴定和转移就业工作及其他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 (三)建立健全农村青年技能培训体系。

  1、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机构。为确保农村青年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就业训练中心和各类社会培训机构的作用,建立健全农村青年劳动力资源调查、人员选送、岗位信息收集发布、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就业安置和跟踪服务等制度,为农村青年培训转移就业提供综合服务。

  2、建立农村青年职业培训教学体系。要结合本区业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情况,合理设置技能培训专业,并按照省劳动保障厅组织编写的《广东省农村青年职业技能培训教学大纲》,统一规范农村青年职业技能培训的教学内容和考核办法,落实培训课时,保证教学质量。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村青年必须参加单项职业能力或初、中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确保培训质量。

 (四)建立健全城乡并重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强化公共就业服务。

  1、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并完善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2006年1月底前,各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要按照省的统一要求,完成辖区内农村劳动力资源入户调查工作,并将调查结果录入“广东省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统计软件”,建立详细的农村劳动力个人信息数据库,全面摸清本辖区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贫困家庭青年劳动力和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要准确掌握名单,分类造册。同时,要结合全国农业普查,对农村劳动力特别是新成长劳动力的数量进行测算,科学制订本辖区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计划。

  2、建立企业岗位空缺登记制度。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企业岗位空缺登记制度,多渠道收集本区和劳务输入地劳动力市场岗位信息,大力开展“订单式”技能培训,积极与用人单位商订培训输送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协议,并按协议组织开展技能培训。

  3、建立农村劳动力就业登记备案制度,为农村青年转移就业提供登记备案服务。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办理证、册由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立册登记报区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招用农村劳动力或农村青年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的,由区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办理就业登记备案。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要建立农村劳动力回流率登记统计和失业登记,设立工作台帐,实行就业动态管理。

  4、落实劳动预备制,为农村青年提供劳动预备制培训服务。凡未能升上高一级学校的农村初、高中毕业青年,由区教育部门提供学生名单,报送区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力争农村新成长的劳动力普遍接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

  5、建立一站式服务运行机制,为农村青年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区劳动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要建立起以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鉴定申报、档案管理、劳务派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社会保险接续为主要内容的“一站式”就业服务,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完善的公共就业服务。

  6、加快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为农村青年提供就业信息服务。进一步加大区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的投入,建立覆盖各街道的劳动力市场网络,配套适应工作需要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和触摸屏。同时,加快建立远程招聘系统,争取于2007年底前,建立开发区远程招聘系统。      (五)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百万工程”社会影响面。

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农村青年的特点,深入农村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推广,通过实施“农村青年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帮助农村青年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观,充分调动农村青年参与“百万工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充分利用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网络,特别是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树立“百万工程”良好品牌形象,不断扩大“百万工程”的社会影响,营造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实施“百万工程”的良好氛围。

 四、狠抓工作落实

 (一)落实机构,制定工作计划。

 根据粤府办[2006]2号文和湛府办[2006]69号文的统一部署,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农村青年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要求,迅速建立实施“百万工程”工作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措施。     (二)落实工作,明确目标责任制。

   要做好启动前的各项工作,一是对本辖区农村劳动力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详细的农村劳动力个人信息数据库;二是研究制定本辖区实施“百万工程”的具体办法;三是以区就业训练中心、具备条件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为依托,积极做好农村青年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综合服务工作。要结合我区“百万工程”领导工作小组要求,依照市下达农村青年技能培训目标任务分解到各有关单单位,落实目标责任制,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 (三)落实预算,保障经费投入。

  1、切实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和农村青年技能培训经费预算。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多渠道筹集培训就业专项资金,并将培训就业经费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

  2、区财政要按照公共财政的改革方向,坚持“公益性”原则,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给予补助。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资金使用管理在没有新的规定出台前,严格按市财政局和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湛江市直促进再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湛财社[2003]88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