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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整治校车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本网  作者:本网  发布日期:2006-03-03 1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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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开管办〔2006〕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湛公[2006]35号文的精神和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区校车的管理,确保车辆保持良好的安全状况,有效防止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经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整治校车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校车的整治和安全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董全波(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王 忠(区党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

曾子荣(社会事业管理局局长)

成  员:周 耿(社会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韩丰军(公安分局治安科副科长)

彭雄秀(社会事业管理局教育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管理局教育科(泰华大厦2304房)。办公室主任:周耿(兼),副主任:彭雄秀(兼),成员:王景钊(教育科科员),吴武(公安分局治安科科员)。

二OO六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