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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党办〔2004〕29号
各单位:
因原组成人员工作岗位变动,经区领导同意,决定对区“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以下:
组 长:余堪发(区党委书记)
副组长:陈观如(区党委副书记)
杨景才(区党委委员、组织人事局局长)
成 员:陈炳瑞(区管委会主任助理、经济发展局局长)
许光锋(区党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姜宝田(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郑兆祥(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局长)
曾子荣(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局长)
赵龙伟(区科技与招商局局长)
王 忠(区公安分局局长)
李向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康寿(区人民法院院长)
陈华友(区工商分局局长)
黄寿宁(区国税局局长)
陈关宇(区地税局局长)
官攀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郑马连(区市政管理局局长)
王树生(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
黄广桥(区党委、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陈 怀(区财政局副局长)
曹建国(区泉庄街道办党工委书记、主任)
袁关先(区乐华街道办党工委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四五”普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郑业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任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2004年11月26日
主题词:机构 普法 领导小组 通知 |
湛江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
2004年11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