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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指挥部人员机构的通知
来源:本网  作者:本网  发布日期:2009-04-16 1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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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因领导人事变动,为切实加强我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的领导,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各项工作任务,经管委会同意,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指挥部人员机构进行调整。

总 指 挥:陈  吴(管委会主任)

副总指挥:唐晓德(区党委副书记)

董全波(管委会副主任)

李国良(管委会副主任)

周广超(管委会副主任)

温汝浪(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杨景才(区党委委员、组织人事局局长)

陈炳瑞(管委会主任助理、经济发展局局长)

蔡光兴(党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陈  峰(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陈  怀(财政局局长)

郑马连(市政管理局局长)

张汉成(建设局局长)

曾子荣(社会事业管理局局长)

赵  耀(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

韩志民(科技与招商局副局长)

官攀云(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姜宝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梁建新(规划分局局长)

唐  坚(国土分局局长)

柳连荣(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程勇武(市行政执法局开发区分局局长)

苏海城(区工商分局局长)

袁关先(乐华街道党工委书记、街道办主任)

曹建国(泉庄街道党工委书记、街道办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简称“区创模办”),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温汝浪(管委会副主任)

副主任:陈炳瑞(管委会主任助理、经济发展局局长)

郑马连(市政管理局局长)

成  员:李  诚(经济发展局发展改革与统计科科长)

苏学生(经济发展局经贸科科长)

张振星(爱卫办主任)

程勇武(市行政执法局开发区分局局长)

容子平(市政管理局环卫科科长)

伍  民(市政管理局市政科副科长)

办公室下设6个工作组:

1、协调督办组。组长单位区经济发展局,副组长单位区纪委监察局,成员单位区市政管理局、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区党委管委会办公室、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区创模工作的督查督办、检查验收、沟通协调。

2、基础设施建设组。组长单位区市政管理局,副组长单位区建设局,成员单位区财政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主要职责是推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

3、城市环境整治组。组长单位行政执法局开发区分局,副组长单位区市政管理局,成员单位区建设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爱卫办、乐华街道办、泉庄街道办,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落实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4、工业污染治理组。组长单位区经济发展局,副组长单位区市政管理局,成员单位区党委管委会办公室、区科技与招商局、区工商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工业污染源的治理和监督管理,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5、宣传教育组。组长单位区党委管委会办公室,副组长单位区经济发展局,成员单位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区市政管理局、行政执法分局、乐华街道办、泉庄街道办,主要负责制定、实施创模宣传教育方案与工作落实,确保中小学环境教育达标,使创模工作深入人心。

6、技术资料组。组长单位区经济发展局,副组长单位区市政管理局,成员单位区党委管委会办公室、区建设局、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公司主要负责创模资料数据的收集整理、审核审查和汇总上报。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