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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庄街道办201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来源:本网  作者:本网  发布日期:2018-12-12 0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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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庄街道办201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措施,接受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遇到的重要问题。

   (三)定期向区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报告区安委会和区管委会有关部门。

   (四)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规定配备工作人员。

   (五)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基本工作制度。

   (六)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加强对本级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所辖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考核工作。

   (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排查和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运行台账和事故隐患治理基本档案,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

   (八)建立本辖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接到人身伤亡事故报告后,及时启动救援程序。

   (九)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落实有关事故处理决定;接到发生重伤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街道主要负责人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每月按时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表。

   (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事故防范能力。

   (十一)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形成逐步增长机制;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安排专项引导资金,积极落实整改。

   (十二)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二、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按照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在街道党委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

  (二)每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大会,总结部署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三)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委会全体成员单位会议,分析形势,研究提出安全生产工作政策措施和建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四)分解下达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做好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向街道提出奖惩建议。

  (五)协调组织或参与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六)完成街道党委和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街道党工委书记尤金鑫是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其具体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本级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每半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街道党工委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的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社区和有关部门及单位,明确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头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并列入财政预算,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五)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扩大)会议,强化日常的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督促检查街道内各社区、直属部门及有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情况,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的联合执法,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六)在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组织并亲自带队开展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七)接到伤亡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区管委会有关部门报告。

   (八)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意见。

   (九)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并组织有关人员参与学习培训。

   (十)每月至少组织并参与一次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和检查本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十一)其他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四、街道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工作职责

   (一)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主持制定和落实本辖内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和措施,协调、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四)每年与街道所属部门和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至少组织开展四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指导、协调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本辖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实施考核。

   (五)负责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日常领导工作,定期听取安监办工作汇报,分析掌握安全生产形势,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并将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街道党委尤书记及区管委会有关部门。

   (六)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指导、协调、组织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督促有关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上报有关情况。

   (七)负责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八)每季度组织并亲自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九)其他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五、街道分管其他工作的党委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街道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协助尤书记做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

   (一)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评,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抓好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重要会议精神在分管行业(领域)的贯彻落实。

   (二)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制定并督促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和防范措施。

   (三)承担分管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现场组织指挥。分管的行业(领域)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四)确保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工作目标和措施的落实。

   (五)亲自带领所分管的部门参加街道组织的“春节”和“国庆”节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六)承办街道党委书记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其他工作。

六、街道安监机构工作职责

   (一)履行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职能,承担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重要活动。

   (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

   (三)拟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协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并督促落实有关工作。

   (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村委会安全生产信息员开展好工作。

   (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督促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账、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按时上报各项安全生产月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向街道党委报告。

   (七)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民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八)建立安全生产值守制度,公开值班电话,重要时段、节假日、汛期和易发自然灾害的季节,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

   (九)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及时赶赴现场,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按照有关程序和时限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十)完成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七、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

   (二)定期向街道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报告分管领导和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行业控制指标,加强与区相关部门和本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沟通协调。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日常动态巡查,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全面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委托的范围和权限,对生产经营单位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予以制止和查处,并及时报告街道有关部门。

   (五)依法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防范事故的能力。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成员单位正职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副职负责人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安全生产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

八、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要求。

   (二)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社区党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明确一名同志担任安全生产管理员,加强信息报告和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三)抓好社区范围内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

   (四)建立社区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制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立即向街道办和街道安监办报告,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巡查,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台账、资料、信息数据统计制度。

   (六)按时完成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九、社区安全生产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执行村委的决定。

   (二)督促居民遵守安全生产公约,收集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并及时向社区领导汇报和反映。

   (三)及时掌握本社区范围内安全生产情况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向街道安监办汇报。

   (四)及时跟踪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定期向街道安监办汇报。

   (五)负责社区安全生产日常巡查工作,及时收集安全生产动态信息,重大活动和节假日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按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0一八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