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
1.具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申请条件的个人。
2.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申请低保。
二、设立依据
1. 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第七条、第二十二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三、实施机关
本事项办理机关为开发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分为二级,分别为区(县)级、镇级。
1.权责划分(县):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审核审批。
2.权责划分(镇):
镇(街)负责初审上报。
四、办理条件
1.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
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指有本辖区内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村)民,主要有以下四类人员: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以下简称“三无”人员)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和下(待)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村)民(不包括农村五保对象)。
2.申请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批准
1)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一般家庭生活水平的;
2)家庭有非生活必需的高档消费品、有超出家庭人员居住面积需要并用于牟利的房产或其他不动产的;
3)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参加劳动的;
4)家庭成员吸毒,赌博。
五、申请材料
户口簿
收入状况证明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报告
身份证
材料名称 | 要求 | 原件 份数(份/套) | 复印件 份数(份/套) | 纸质/电子版 |
身份证 | 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 | 1 | 1 | 纸质 |
居民户口簿 | 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 | 1 | 1 | 纸质 |
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 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 | 1 | 1 | 纸质 |
失业证 | 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 | 1 | 1 | 纸质 |
残疾证 | 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 | 1 | 1 | 纸质 |
疾病诊断报告 | 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 | 1 | 1 | 纸质 |
六、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1工作日。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法定办理时限: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20工作日。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
七、服务收费
不收费
八、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镇(街)民政办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符合条件的,上报区民政部门;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镇(街)公示审批通过名单。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
网上办理流程:
无
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
九、窗口办理地址
窗口名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科
窗口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街道湛林路(计划生育服务站)
窗口电话:0759-2966203
十、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和办理进程查询。咨询和查询的相关信息见网址:无,可电话查询(0759-2966203)或窗口查询。
2.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相关信息见网址:http://kfbs.zjwsbs.gov.cn/portal/view/wsbs/index.jsp?topfun=wsbs*,可电话投诉(0759-2966923)或窗口投诉。
3.申请人对本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部门名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湛江市民政局;地址: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1号东海大厦1005室法制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1613室法制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32号,赤坎区农林二路2号;电话:0759-2968906、3391189、0759-3381655、0759-3221666;网址:http://www.zetdz.gov.cn/,http://www.zjsmzj.gov.cn/。
行政诉讼:部门名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地址:开发区绿华路38号;电话:0759-8219911;网址: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