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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证办理流程 | ||||||
初次申办 | 自愿申请:属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的残疾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8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和近期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残联提出办证申请;智力、精神类和未成年人申办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精神类的残疾人,需要在第三人民医院治疗或服药满一年并提供治疗期间病例方可申请办理残疾人证。 | 受理申请: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残联窗口服务工作人员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为审核通过者开具《残疾评定介绍信》。 | 残疾评定: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残疾评定介绍信》到指定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并将评定医师作出明确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评定表》交回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残联,逾期失效(医院评定结果一个月内有效)。 | 制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残联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评定表》后,按流程进行核准、审批、录入、制证等工作。 | 发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残联窗口服务工作人员以电话通知形式,告知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到开发区残联办公地点领取残疾人证,如需代领,代领人凭代领人身份证和残疾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进行登记领取。 | |
换领申办 | 一、到期换证。残疾人证有效期为十年,持证残疾人需在残疾证有效期满9个月内,持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原件和4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残联申请换证,如超过换证期限一年,需到指定残疾评定机构进行重新评定。 | 二、因污损残缺需换新证。残疾人证污损、残缺导致不能辨认和影响正常使用的,可持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原件和4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残联申请重新换领,换领残疾人证登记信息与原残疾人证一致。 | 制证和发证:按流程完成制证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残联窗口服务工作人员以电话通知形式,告知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到开发区残联办公地点领取残疾人证,如需代领,代领人凭代领人身份证和残疾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进行登记领取。 | |||
遗失补办 | 遗失补办申请:残疾人本人或委托家属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残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8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后到湛江日/晚报登报挂失,并将报纸交给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残联进行重新制证。 | 制证和发证:按流程完成制证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残联窗口服务工作人员以电话通知形式,告知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到开发区残联办公地点领取残疾人证,如需代领,代领人凭代领人身份证和残疾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进行登记领取。 | ||||
户口迁移 | 一、迁出:户口已迁出本区的残疾人需及时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残联出具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证实户口已迁出本区。 | 二、迁入:残疾人凭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残联出具的残疾人证迁移证明和转出的残疾人证申请表、评定表等档案资料,到户口迁入地的县(市、区)级残联登记入档。 | 制证和发证:迁入地县(市、区)残联按流程完成制证后,进行发证。 | |||
重新评定 | 因某种原因导致残疾程度比初次鉴定时加重,需重新鉴定等级或残疾类别时,需持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8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就诊、住院满一年的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残联服务窗口申请重新评定。残疾人证等级变更需在初次办证(以残疾人证打印时间为准)后一年以上方可提出等级变更申请,否则不予受理。 | 符合重新评定条件的残疾人,需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评定表》重新到指定评定医院进行重新评定,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以新的评定结果为准。 | 制证和发证:按流程完成制证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残联窗口服务工作人员以电话通知形式,告知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到开发区残联办公地点领取残疾人证,如需代领,代领人凭代领人身份证和残疾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进行登记领取。 | |||
注销申办 | 持证残疾人因死亡或残疾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残疾标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残联有权将残疾人证收回并注销;因个人原因要求注销残疾人证的,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和书面申请,残疾人证注销后,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