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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全面部署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各项工作,大力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扎实推进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努力构建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市场营商环境,为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强化统筹组织,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1、规范公平竞争审查流程。制定了公平竞争审查报送通报机制及湛江经开区内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监督指导,明确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方式、范围、流程,推动我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序实施。
2、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我区聘请岭南师范学院作为经开区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机构,运用科学、系统、规范的评估方法,对我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有关政策措施以及公平竞争其他有关工作进行评估。2024年,第三方机构岭南师范学院为我区6份存量政策措施进行评估审查。经评估和意见反馈,没有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情况。
3、落实公平竞争会审机制。我区印发了《湛江经开区内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区管委会及部门办文流程,明确规定以区管委会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起草单位应当开展初审,并将政策措施草案和初审意见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明确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方式、范围、流程。
4、落实公平竞争举报机制。一是发布《关于公布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整治“限制竞争条款多”线索举报方式的公告》,在管委会官网向社会公开征集限制公平竞争的线索。二是召开“限制竞争条款多”整治工作企业座谈会,听取企业对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存在的问题反馈和意见建议。同时公布“限制竞争条款多”线索投诉举报电话,发放线索征集调查问卷27份,收回调查问卷18份,暂无收到相关线索反馈。
(二)紧抓工作重点,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5、集中力量开展“限制竞争条款多”专项整治行动。经开区印发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关于成立“限制竞争条款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限制竞争条款多”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持续开展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培训,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报送通报机制,常态化开展增量文件审查和存量文件清理工作,统筹推进我区“限制竞争条款多”专项整治工作,着力破除政府及其部门限制竞争条款多的问题,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充分保障我区企业拥有公平发展的权利。
6、做好增量文件审查。根据“谁起草、谁审查”原则,政策起草机关在履行自我审查责任后,由区市场监管局会同政策起草机关对可能涉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潜在风险问题政策措施进行审查,及时与政策制定部门沟通反馈,提出会审建议并统一意见。2024年以来,对3个部门拟出台的3份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增量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其中2份政策文件需整改,目前整改完毕。
7、强化存量文件清理。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各部门按照“谁起草,谁审查,谁清理”的原则,认真按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工作。全区各部门经自查梳理共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的政策措施6份,经评估和意见反馈,没有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情况。
(三)加强培训宣传,提升公平竞争意识
8、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宣贯工作。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出台之际,先后组织了3场业务培训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进行宣传、解读。同时,将《条例》宣传作为公平政策宣传周、宪法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的的宣传内容,充分运用各类媒介,向社会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
9、加强对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业务培训。先后组织《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宣讲会、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公平竞争审查与反垄断素能提升培训班等三场业务培训,使区各成员单位深刻认识到新时代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政治属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提高公平竞争审查人员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10、开展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宣传活动。通过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向群众及市场主体宣传《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提升公平竞争意识,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公平竞争治理,营造更加浓厚的公平竞争社会氛围。
二、存在不足
(一)审查能力需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对经济等专业知识的要求较高,再加上经济活动的复杂性以及新经济、新业态的快速发展,多数单位普遍存在审查人员综合业务素质不高的情况,审查质量不能保障,审查能力急需提升。
(二)审查质量有待提高。各单位缺乏专业的审查人员,存在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理解不深,掌握不到位,在审查过程中存在对审查范围界定不清,对审查标准把握不准等问题。
三、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审查队伍建设水平。持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培训,继续指导、规范各部门开展公平竞争自我审查和存量政策清理工作。在对现行政策措施审查清理的基础之上,严格做好新增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已经公平竞争审查并出台的政策措施开展定期评估和动态清理,坚决防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二)加强政策宣贯力度。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指导各部门熟练掌握《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主要内容。通过日常宣传培训和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等活动,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同时建议市级统一开展宣传活动,上下一盘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