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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要求,深入践行监管为民理念,积极推行服务型执法,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我局现将适用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湛江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以及《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汇总表(2025年)》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汇总表(2025年).wps
附件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pdf
附件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的通知.pdf
附件4:(湛市监规字〔2021〕2 号)关于印发《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减轻、免予处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意见》的通知.pdf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