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公共服务、党群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等工作。 2.负责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社会救济工作以及殡葬、敬老院等工作。 3.指导和协调村(社区)委员会的自治、换届选举工作。 4.发展社区社会事业、公共服务、社区文化、基础设施和社区治理。 5.负责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征缴工作。 6.负责做好劳动保障、培训、就业等工作。 7.负责做好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做好传染病、职业病防控,做好重大妇幼项目宣传、人口监测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无偿献血、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 8.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9.负责教育、旅游、文化、体育、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社会组织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