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硇洲镇督查工作制度
来源:本网  作者:本网  发布日期:2018-08-17 09: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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硇洲镇督查工作制度

 

为更好地推动上级和镇党委、镇政府的重大决策,各项规章制度、各项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办事效率,逐步实现跟踪检查和督办催化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督查组织结构

(一)成立硇洲镇督查工作室,属镇党政办公室内设机构,黄建勋任主任,刘福豪任副主任,刘骐玮、李钦俊、占嘉敏为成员,负责督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特别重大或推进难度大的督查事项,由镇领导召集专题会议协调推进。

二、督查对象

镇直各机关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各村民小组。

三、督查原则

(一)围绕中心。主要包括镇党委、镇政府中心工作。

(二)有查必果。要求每次督查必有效果。

(三)实事求是。善于去伪存真,提供客观准确的督查资料。

(四)注重实效。保证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四、督查内容

(一)上级领导指示、上级文件要求等。

(二)镇主要领导批示等。

(三)镇党委镇政府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四)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镇党委镇政府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六)镇委、镇政府交办督查的其他事项。

五、督查方式

(一)实地督查。督查人员深入实际,到承办部门(单位),到现场检查、了解决策事项的落实情况,促进决策落实。

(二)发文督查。对部分督查事项发出督办通知,限时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督办事项,并书面回复。

(三)专项督查。定期举办全镇督查专项行动,实现工作督查定期全覆盖。

(四)会议督查。召集有关人员,听取决策事项落实情况汇报,督促承办单位抓紧落实决策事项。

六、督查程序

(一)重点工作的督查:1、立项,2、办理,3、发出督办函,4、督办,5、做出处理意见,6、整理归档。

(二)对各项制度的督查:1、督查核实,2、发出督办函,3、督办,4、做出处理意见,5、整理归档。

七、工作要求

(一)增强实效。督查工作室要将镇党委、镇政府重点目标工作分期落实到具体单位(或个人)严格按照工作责任制、目标项目制、项目责任制,所有工作督查制的要求实行表格式管理,分管党政办镇领导要督促检查工作室的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高效率、有成效推进。

(二)定期通报。督查工作室将定期及时针对镇各部门、单位落实上级、镇党委镇政府交付的任务、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重要批示的办理情况进行通报镇党委及镇政府。

八、问责情形和方式

(一)通报批评。

1、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对承办事项超过规定时间上报工作进展情况2次的;

2、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对承办事项,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间7天未完成的;

3、无正当理由拒绝、放弃、推诿工作任务的。

(二)诫勉谈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分管组织人事镇领导按有关规定对主办单位负责人作诫勉谈话,并做好记录。

1、非不可抗因素,或因不可抗原因且未及时报镇党委、镇政府批准,逾期30天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通报批评后,在规定时限内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3、在工作中出现把关不严、弄虚作假、随意变通,虚报瞒报工作进度和成效,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三)问责。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后,移交镇纪检部门和组织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1、经诫勉谈话后,无正当理由,对所承办事项仍拖延办理,超过规定时间10天的;

2、对上级党委、政府和镇党委、镇政府交办事项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

3、因工作严重失职,给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在社会产生恶劣影响的;

4、其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应问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