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家长:
为做好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片区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维护广大适龄儿童少年权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和《湛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修订)》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学生招生对象为202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学生招生对象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适龄儿童应对照下列条件申请入学。
(一)小学应届毕业对口直升片区初中的学生
本区小学应届毕业学生,可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向对应学校申请应届毕业生直升初中登记。
(二)学区户籍适龄儿童
户籍在东海岛各镇(街)的学区适龄儿童,按照国家政策“免试就近入学”。根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学生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持有完全产权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一致的,优先统筹安排学位(学位不足的,按照户籍迁入时间顺序依次安排学位)。
(三)优待政策适龄儿童
1.教育优待政策适龄儿童。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做好军人、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警察、消防救援人员、重点项目技能人才等群体子女教育优待工作。
2.征地搬迁类适龄学生。中科炼化项目龙腾上村、龙腾下村、调青北园村、南园村、下篮仔村,调屋上村、下村等7条整村搬迁村庄,中央商务区搬迁村南山村、配套产业园区搬迁村东参村,以及湛江钢铁基地项目安全防护区红线图内德老村及东简圩搬迁户“拆迁取得住房补贴或已经签订拆迁协议准备搬迁”的搬迁户适龄儿童,按照《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09〕34号)》和《关于湛江钢铁基地搬迁户子女入学安置工作的意见(湛教〔2009〕61号)》的有关要求执行。未拆迁且未签订拆迁协议的搬迁户适龄儿童,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在户籍学区学校安排入学。
(四)非学区户籍适龄儿童
非学区户籍随迁务工类适龄儿童,在学区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参照《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城工作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进行积分安排入学,计分方法按照《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片区城镇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表》实施。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就近积分入学。
1.定居人员随迁子女。在申请就读学区内拥有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土地与房产购买合同,持证人是监护人关系的随迁居住适龄儿童。
2.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劳动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指单位职工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即“五险”)满2年及以上。
3.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在申请学位的学校所在学区经商,并持有我区办理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满2年及以上。
4.“七所八站”的公职在编在岗人员随迁子女。学位申请人父母是原指供电站、食品站、文化广播站、农机站、农科站、兽医站、公路站(道班),财政所、粮所、供销所、水产所、盐务所、工商所、税务所、派出所、银行、邮电、航标站、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国家公职在编在岗人员。在申请就读学区有固定住所、用电开户证明材料的随迁居住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
(一)各镇(街)中心小学、第十三小学、东简实验学校,以及申请东海片区初中学位(非小学应届毕业直升)的招生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5日至7日。
已在招生平台提交网上入学申请的家长,务必在2025年7月8日当天登录招生报名平台核实是否因信息提交错误需重新修改,确认是否需重新提交报名信息,逾期不作确认视为放弃学位安排。
(二)各镇(街)中心小学、第十三小学、东简实验学校应7月4日前完成本校小学应届毕业生直升初中登记工作,原则上小学应届毕业生直升初中登记时间不少于2天。
(三)各镇(街)农村面上小学招生报名工作由各中心小学参照本通知组织实施。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法
符合各镇(街)中心小学、第十三小学、东简实验学校,以及东海片区初中学位(不含小学应届毕业直升)入学条件的学生,应在本通知公布的报名时间内,按照附件3《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网上报名流程指引》要求扫描二维码或微信小程序搜索“湛江经开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提交入学申请,对照入学申报资料的要求,准确录入并上传学生相关信息资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无法采用手机或电脑网上申请登记报名的家长,可携带相关原件和复印件在2025年7月5日至7日到学区所在学校申请帮助进行网上报名。
各镇(街)农村面上小学应届毕业生直升初中登记工作由所在镇(街)中心小学组织实施。东简街道小学应届毕业直升东简中学;第十三小学、东简实验学校小学应届毕业直升东简实验学校初中;硇洲镇小学应届毕业直升硇洲中学。在区教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由东山街道、民安街道中学和中心校负责分配录取本街道小学毕业生(新民中学小学应届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逾期不办理登记的视为放弃直升。已办理直升登记手续的学生,不得再在“湛江经开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提交入学申请。
符合政策优待、征地搬迁类条件的家长提交资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4日,其中符合整村征地搬迁优待条件的适龄学生须先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登记,经街道办事处审批后,由街道办事处汇总登记表提交到区教育部门,逾期视为放弃优待安排。
(二)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学区户籍的适龄学生:(1)户口簿户主页、学生页;(2)儿童出生证明。
2.非学区户籍的学生报名应对照本人的入学条件,按照下列要求提交如下资料:
(1)征地搬迁的适龄学生:①户口簿户主页、学生页;②儿童出生证明;③区征地优待申请表(证明)。
(2)政策优待类的适龄学生:按教育优待政策文件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3)定居人员随迁子女应提交:①户口簿户主页、学生页;②儿童出生证明;③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合法的土地、房产购买合同、用电开户证明。
(4)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提交:①户口簿户主页、学生页;②儿童出生证明;③家长无需提供社保清单,由税务部门根据家长信息查询。
(5)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应提交:①户口簿户主页、学生页;②儿童出生证明;③营业执照复印件。
(6)“七所八站”在编在岗公职人员随迁子女应提交:①户口簿户主页、学生页;②儿童出生证明;③单位证明、社保或相关资料。
3.本通知规定房地产权证、居住证、工商、社保等材料,计算截止期限为2025年6月30日(含30日)。
五、招生计划
(一)各镇(街)农村面上小学面向服务范围组织招生,确保2025年秋季适龄儿童100%入学。
(二)各学校2025年秋季招生计划如下:
六、学区划分
(一)各镇(街)农村面上小学学区范围
各镇(街)农村面上小学按学校服务范围进行招生,原则上不得跨学区招生。需跨学区入学的应按非学区户籍学生的条件,办理申请审批手续,批准后就近安排学位。
(二)镇(街)中心校和第十三小学学区范围
1.觉民小学户籍类学区范围:东山居委会、东山圩、上辰、企沟、仝及、东山村、南山、鱼弄、王屋、什石、东头山、外坡等10条村(居委会);搬迁村调青北园、南园、下篮仔和调屋上村、调屋下村、东参村等6条村村民子女。
觉民小学城镇区域积分类学区范围:南起东海大道;北至欧艺美南面围墙、沿东山圩及上晨村北面农田旁;东至东海大厦、沿铺东路S288(含临路档口)至湛林路原东海工商局、欧艺美南墙段东面农田旁,西至先烈路、觉民中学段(含临路档口)、沿觉民中学门口南面及西面围墙至海天路西上晨村村牌。
2.新民小学户籍类学区范围:民安圩、南池、下山、大熟、迈林坡、塘尾、调琴、后坡、林海、毛坑、后山、丹僚上村、西湾、海坡新村等14条村庄的村民子女。原整合的金家小学、丹务小学、新明小学、三明小学、英才小学学区适龄儿童根据居住情况,选择新民小学或文亚小学申请入学。
新民小学城镇区域积分类学区范围:南起民安中学,沿民勤南路往西至民安路、民富路、新民中学;西沿新民中学西侧往北,经原教办西侧、教师村西侧至安宁路,沿安宁路往东至民富路,顺民富路北上直至民勤北一路;北经民勤北一路往东至民安路,沿民安路北上至民安街道办,绕街道办四周围墙往东至安宁路口;东自安宁路口顺道南下,沿民安圩及丹寮村田园边线往南至民安中学。
3.东简小学户籍类学区范围:东简圩、东简仔村、东坑村、石磊村、德老村、坡角村、厚皮山村、南坡村、坡头仔等9条村庄的村民子女。
东简小学城镇区域积分类学区范围:北至宝钢湛江钢铁红线;东至Y0I5路临路村庄(坡角村、东坑村、北界新村)东边农田,连接东海大道;西至东简圩村、东简仔村、坡角村、东坑村西边农田,接蜂萤海鲜酒家路口;南至龙腾下村小区北围墙,顺沿Y0I5路,接溪头坡村小区东围墙,顺沿溪头坡村小区北边界至溪头田村小区北边界,接坑里小区北边界至东简派出所止。
4.第十三小学户籍类学区范围:钢铁项目搬迁村庄啣头村、水源村、迈奴村、崩塘村、坑里村、蕃昌村、凤口村、西边村、溪头田村、溪头坡村等10条自然村户籍人员适龄子女。
第十三小学城镇区域积分类学区范围:宝钢安置小区围墙范围内。
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可解决櫓磊村、那笼村、潭水塘村、南坡南村等村民子女的入学。如学位不足,在镇(街)内学校调整就近入学。
5.东简实验学校招生范围:龙腾上村、龙腾下村、赤岭、后山、北塘、南园、北界村、北界新村、橹磊、那笼村适龄儿童。
6.硇洲小学户籍类学区范围:淡水、红卫居委会(含下岭、南角尾)、宋皇村委会(含周屋、上街、后营、招屋、塘尾、方屋、覃巴利、赤马、新村仔、宋皇等村庄的村民子女。原整合的港南小学学区适龄儿童根据居住情况,可选择硇洲小学申请入学。
硇洲小学城镇区域积分类学区范围:南至硇洲小学红卫校区,北至S288路段,西至滨海小区沿海,东至新华街路段(含淡水社区、红卫社区、滨海小区,不含津前、下港村)。
7.在各镇(街)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按照积分制入学办法申请学位,学区范围详见附件4-7(东海片区各镇街小学积分制学区划分图)。因各镇(街)卫星图非实时更新,未明确事宜,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七、录取方法
(一)学位公布和确认。教育部门将各校新生录取初步结果,在招生平台向家长公布,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关注招生录取结果。
(二)确认录取结果及注册入学。学位经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确认后,教育部门在网站和公示栏公示拟录取名单3天。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指定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打印《入学通知书》并办理新生入学注册手续。家长应依时向录取学校进行确认,不依时确认录取结果的,视为放弃学位。
八、其他要求
(一)推进阳光招生。我区将通过政府网、学校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相关信息(包括学区划分、报名系统操作指南、入学条件、预报名时间、报名材料、招生程序、录取办法、咨询电话等)。
各学校应依规组织好招生工作,及时公布招生政策、入学条件与要求、咨询电话等。热情答复家长的招生咨询,让广大家长(学生)准确了解招生入学的相关政策。
(二)严肃招生纪律。家长(学生)应保证提交证件的真实性,如证件伪造虚假,将不安排学区学位。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机关工作人员和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应依规开展工作,积极保障学生入学权益。学校擅自招生,违反招生工作规定,应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免试就近入学,实行招生简章及公告备案制度。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笔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掐尖”选择生源。
(四)建立预警机制。近年来,由于城镇化进程加快,进城务工经商人员迅速增多等原因,城区学位供需矛盾较为突出。为解决可能出现的常住人口适龄儿童不能就近上学的情况,我区将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调整招生计划,科学引导家长多渠道选择入学。
(五)延缓入学申请。适龄儿童因疾病、体质弱等需延缓入学的,由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提出缓学申请,经教育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向我区申请缓学的,须提供学生户籍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证明、缓学入学申请表(详见附件)。
家长如对招生工作有不明确的问题,可向区教育部门、学校或相关职能部门咨询联系。
区教育部门招生咨询热线:2968296、2968299,招生投诉热线:2968281;
区公安分局(东海片区户籍审核)热线:2966187;
区不动产管理局热线:3605833;
区住建局房管局热线:3398792;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热线:2535280;
市税务热线(可转区税务):6812366;
东山街道办(征地)热线:2963006;东简街道办(征地)热线:2920029。
本通知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和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城工作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实施方案.doc
2.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片区城镇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表.doc
3.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网上报名流程指引.pdf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和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代章)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