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审批程序,经研究,拟同意湛江开发区泽曦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设立。(详见附表)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4日—2025年11月30日。如有疑议,请咨询我局教育科,联系电话:0759-2968296。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和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11月24日
附表
拟同意正式设立校外培训机构情况一览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审批程序,经研究,拟同意湛江开发区泽曦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设立。(详见附表)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4日—2025年11月30日。如有疑议,请咨询我局教育科,联系电话:0759-2968296。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和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11月24日
附表
拟同意正式设立校外培训机构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