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开乐党〔2018〕36号
关于成立《乐华街道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
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街道各社区、乐华派出所、泉庄派出所:
《乐华街道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已经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华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8年9月17日
乐华街道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
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街道各社区、乐华派出所、泉庄派出所:
为全面推进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区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成立乐华街道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沈 卓(乐华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陈炳乔(乐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林运强(乐华派出所所长)
何佳征(泉庄派出所所长)
成 员:付凤娥(乐华街道党工委委员)
潘丽玲(乐华街道党工委委员)
金 亮(乐华街道党工委委员)
全宏基(乐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 欢(乐华司法所所长)
钟东平(乐华街道党政办主任)
周俊再(乐华街道组织办主任)
宋 平(乐华街道综治办副主任)
潘德超(乐华街道纪工委干事)
宋晓霞(观海社区书记、主任)
梁海霞(明哲社区书记、主任)
周小丽(园岭社区书记、主任)
徐 波(海滨东社区书记、主任)
黄远清(平乐上社区书记、主任)
黄元积(平乐下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治维稳中心,李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电话:2110872,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