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硇洲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800007102261H/2021-00004 分类:
发布机构: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硇洲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1-31
名称: 2020年硇洲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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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硇洲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31  浏览次数:-

2020年,在区委、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1.明确了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确定镇党政综合办是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资料的收集、梳理、汇总及上传。

2.镇纪检部门协同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行政监察;镇保密部门协同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对所有已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重新梳理检查,及时撤销涉密信息,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3.积极探索各村(社区)、各部门多种监督评议方式,将镇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监督与其他政府工作的社会监督相结合,积极探索实践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的有效办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31条,镇政府部门决算信息1条。包括概况信息、机构职能、重要会议、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教育活动、项目建设、财务收支、干部任用、勤政廉政、农民工作等多方面内容。另外,我镇还通过印发资料文件形式将政务公开内容以文件或简报、宣传册等形式印发给部门和村、社区,向全镇干部群众通报和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我镇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我镇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条例》的要求以及公众的需要相比,还存在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一是部门之间、部门内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联系沟通,难免会出现信息的漏报;二是公开形式还不够便民,部分信息公开渠道比较单一。针对不足,我镇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加强教育宣传。进一步提高全镇干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工作,不断提升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在其他公共场所如采用电子显示屏、报纸、电视、便民手册等多种方式,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使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便民利民上更加灵活多样。

3.规范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考核,加大落实力度。同时,继续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增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数量。

4.完善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进一步提高各部门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