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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用2021年第二批市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用于实施东海岛城市风貌提升应急工程项目的公示
来源:本网  作者:湛江开发区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2024-02-19 17: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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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强化我区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加强乡村振兴项目论证和储备,提高乡村振兴项目实施的效益,确保乡村振兴资金安全规范高效,现将2021年第二批市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用于实施东海岛城市风貌提升应急工程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2月23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区乡村振兴局联系。

  附件:2023年区农业局东海岛城市风貌提升项目资金分配表.docx

(联系电话:0759-2968306  邮 箱:kfqfpb@126.com)


湛江开发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