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人民政府拟征收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东简街道办东简村委会德老、东简圩经济合作社,龙腾村委会龙腾上经济合作社,庵里村委会极角经济合作,青南村委会坡头仔、石岭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
61.8761公顷
作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15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地块一:东至钢铁配套园用地,西至疏港公路,南至疏港公路东延段,北至湛江钢铁基地。
征收东简村委会德老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
28.0364 公顷
,其中农用地
27.5388 公顷
(耕地
5.9617 公顷
,林地
21.5006 公顷
,园地
0.0002 公顷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0.0763 公顷
),建设用地
0.4976 公顷
;东简村委会东简圩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
0.8914 公顷
,其中农用地
0.8914 公顷
(耕地
0.8914 公顷
);龙腾村委会龙腾上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
30.9486 公顷
,其中农用地
28.8920 公顷
(耕地
6.3964 公顷
,林地
18.7016 公顷
,园地
3.7940 公顷
),建设用地
2.0566 公顷
。
地块二:东至东简街道办庵里村极角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西至东腾路,南至极角水库,北至龙水路。
征收庵里村委会极角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
0.0038 公顷
,其中农用地
0.0038 公顷
(林地
0.0038 公顷
);青南村委会坡头仔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
1.0830 公顷
,其中农用地
1.0830 公顷
(林地
1.0830 公顷
);青南村委会石岭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
0.9129 公顷
,其中农用地
0.9129 公顷
(林地
0.7529 公顷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0.1600 公顷
)。
上述两个地块面积合计
61.8761公顷
,其中农用地
59.3219 公顷
(耕地
13.2495公顷
,林地
42.0419公顷
,园地
3.7942公顷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0.2363公顷
),建设用地
2.5542公顷
。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耕地、建设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0万元/公顷、园地48万元/公顷、林地36万元/公顷、未利用地及墓葬地30万元/公顷。青苗及附着物按湛国土资(利用)〔2013〕453号文执行。
三、安置方式:采用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和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5
年10月12日
附件:一书三方案--第四
附件:湛国土资开(公告)[2015] 13号《关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15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预征收土地公告》
附件: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15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根据《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人民政府拟征收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东简街道办东简村委会德老、东简圩经济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