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医疗废物的管理,规范医疗废物的处置、利用行为,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环境,保障群众健康。2013年9月26日上午,开发区卫生局在开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八楼召开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会议。区属医疗机构、民营医院等单位的负责人以及个体诊所的代表共计6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卫生局副局长宋平宝同志介绍了我区医疗废物处置现状,以及近期医疗废弃物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并传达了省市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具体要求。区卫生局副科长杨小青、区爱卫办主任张振星就相关方面分别作了发言。
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我区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任务:各医疗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做好我区医废处置工作。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制定和完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等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按要求切实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时贮存、运送、登记、安全防护等工作。要认真落实专人管理,严格交接登记。
2013年10月10日前与湛江市医疗垃圾处理中心签订协议,并报区卫生局备案,由湛江市医疗垃圾处理中心派专人定时定点收集。
我局在今年医疗卫生机构年度校验工作中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纳入考核、评价内容,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按照省市要求一律视为年度校验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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